1.嬰兒車如何托運:嬰兒車托運
旅客必須憑有效客票托運嬰兒車,一般在航班離站當日辦理乘機手續(xù)時收運
嬰兒車。
注意:
1、不屬于行李的物品應按貨物托運,不能作為行李托運。
2、托運行李必須包裝完善、鎖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壓力,能夠在正常的操作條件下安全裝卸和運輸。
2.嬰兒車如何托運:嬰兒車重量
托運的嬰兒車重量每件不能超過50公斤,體積不能超過40*60*100厘米,超過上述規(guī)定的
嬰兒車,須事先征得航空公司的同意才能托運。
自行打包
嬰兒車的重量不能超過10公斤,體積每件不超過20*40*55厘米。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為限。
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體積均不得超過20*40*55厘米。
超過上述重量、件數或體積限制的隨身攜帶物品,應作為貨物托運。
3.嬰兒車如何托運:嬰兒車退運
旅客在始發(fā)地要求退運嬰兒車,必須在
嬰兒車裝機前提出。
具體情況:
1、如旅客退票,已托運的
嬰兒車也必須同時退運。
2、以上退運,均應退還已收逾重行李費。
3、旅客在經停地退運
嬰兒車,該航班未使用航段的已收逾重行李費不退。
4、辦理聲明價值的行李退運時,在始發(fā)地退還已交付的聲明價值附加費,在經停地不退已交付的聲明價值附加費。
4.嬰兒車如何托運:嬰兒車領取
旅客應在航班到達后立即在機場憑行李牌的識別聯領取
嬰兒車。必要時,應交驗客票。
因許多行李很相似,旅客從行李傳送帶上把確認的行李取下來之后,查看一下標簽的名字和號碼以防拿錯。
注意:
旅客遺失行李牌的識別聯,應立即向航空公司掛失。
5.嬰兒車如何托運:嬰兒車延誤、損壞或丟失
嬰兒車運輸發(fā)生延誤、丟失或損壞,旅客應會同航班經停地或目的地的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協(xié)商相應賠償問題。
具體步驟:
1、填寫《行李運輸事故記錄》,并按法定時限向航空公司或代理人提出賠償要求,
2、并隨附客票(或影印件)、行李牌的識別聯、《行李運輸事故記錄》、證明行李內容和價格的憑證以及其他有關的證明。
6.嬰兒車如何托運:嬰兒車賠償限額
嬰兒車也是遵照行李賠償限額里面的規(guī)則來做出賠償的。
1、旅客的托運行李全部或部分損壞、丟失、賠償金額每公斤不超過人民幣50元。
2、如行李的價值每公斤低于50元時,按實際價值賠償。已收逾重行李費退還。
3、旅客丟失行李的重量按實際托運行李的重量計算。
4、無法確定重量時,每位旅客的丟失行李最多只能按該旅客享受的免費行李額賠償。
5、旅客的丟失行李如已辦理行李聲明價值,應按聲明的價值賠償,聲明價值附加費不退。
6、行李的聲明價值高于實際價值時,應按實際價值賠償。行李損壞時,按照行李降低的價值賠償或負擔修理費用。
7、一般國內航班,持成人或兒童客票頭等艙旅客40公斤,公務艙旅客30公斤,經濟艙旅客20公斤,持嬰兒票旅客無免費行李額。
7.行李托運的注意事項
1、托運行李限額
每件托運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過45千克。國際運輸的每件托運行李重量一般不超過32千克,如超過32千克,但不超過45千克的行李必須符合達到機場和續(xù)程承運人的有關規(guī)定。
每件托運行李的長、寬、高三邊之和不得超過203厘米,不得小于60厘米。
超過免費托運行李限額的托運行李在支付逾重行李費后可作為托運行李運輸;但超過最大體積或重量的行李,不能作為托運行李運輸,應作為貨物運輸。
2、托運行李包裝
托運行李應進行適當包裝和固定,以保證能承受一定的壓力,且在正常操作條件下可以安全地被卸載和運輸。托運行李的包裝還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袋應鎖好,避免遭竊。
(2)兩個或兩個以上行李袋不能捆扎成一個。
(3)額外物品不得填塞至托運行李包。
(4)竹制編織筐、網袋、繩子、草袋、塑料袋不得纏繞于行李四周。
(5)乘客姓名、具體地址和電話號碼應在行李包內側和外側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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