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身試法的故事
西漢時,高陽出了一位廉潔奉公的官員,叫王尊。王尊從小死去父親,由他的伯父撫養(yǎng)長大。伯父家里比較貧窮,王尊每天要趕羊群到野外去放牧。這孩子最愛讀書,放牧時總要帶些書閱讀。漸漸地,他對書上提到的那些秉公執(zhí)法的官吏十分崇敬,希望自己將來也成為這樣的人物。一天他向伯父央求,為他在郡的監(jiān)獄里謀一份差使。這時王尊才十三歲,伯父聽后驚訝他說:“你還是個孩子啊,又不懂刑律,怎么能到監(jiān)獄去做事呢?”玉尊說:“孩兒已從書中見到過很多。以后再跟獄長多學學,不就行了嗎?”伯父經(jīng)不住王尊一再央求,便備了禮托人找獄長說情。獄長便把王尊當聽差在身旁使喚。王尊當了幾年聽差,經(jīng)常接觸到刑獄方面的事務,長進很快。
一次他隨獄長去太守府辦事,被太守看中,便把他留在府中做文書方面的事。又過了幾年,王尊辭去職務,攻讀孺家經(jīng)典,之后再被任用。由于他執(zhí)法嚴正,逐步提升,當上了縣令,后來又升為安定郡大守。當時,安定郡官場非?;靵y,一些官員利用權勢作威作福,魚肉百姓。王尊一到那里,立即整頓吏治,并曉示屬縣所有官吏忠于職守,以身作則,為下屬作出榜樣。法律無情,不要用自己的身體去嘗試一下法律??だ镉袀€屬官心狠手辣,搜刮大量民脂民膏,民憤極大,告示貼出后不見改悔,于是王尊把他捉拿歸案。這貪官入獄后,沒幾天就一病身亡。接著,王尊又懲辦了一批罪行嚴重而又沒有悔改的豪強。這樣一來,安定郡開始太平起來。
2.以身試法的材料
【注音】yǐ shēn shì fǎ
【出處】《漢書·王尊傳》:“太守以今日至府;愿諸君卿勉力正身以率下?!魃魉?;毋以身試法?!?/p>
【解釋】身:親身,親自;試:嘗試。試著親身去做觸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用法】含貶義。用作書面語。一般作謂語、賓語、定語。
【近義詞】違法亂紀、作奸犯科、知法犯法
【反義詞】廉潔奉公、以身作則、以身許國
【年代】古代
【例句】我們要加強法制建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事實上,甘心~的人畢竟是不多的。
3.以身試法的點評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自然規(guī)律和社會法則制度既然存在,一定是有他的道理的,我們遇到不確切的應該去思考理解為什么是這樣,順勢而為,而不是逆天而行,懷著僥幸心理,妄加抵制和違背自然會導致壞的結果。希望小朋友們都能做知法守法的好孩子!
發(fā)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