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清代知縣很感興趣的小伙伴們,知秀網(wǎng)小編帶來詳細(xì)的文章供大家參考。清代知縣每個月俸祿只有3兩銀子,古人是如何養(yǎng)活自己?
清代時期,知縣官位的月俸祿并不高,只在3兩銀子左右。這看似微薄的官俸,使得大家伙都認(rèn)為養(yǎng)不活知縣自己。但是答案卻大錯特錯,不論是清官還是貪官,他們都有各自的方法。
1.清官自有清官的用法
因為貨幣的本質(zhì)是一般的等價物,所以我們就把銀子換算成當(dāng)時的大米。清代時期,除去災(zāi)荒年以及各地區(qū)的黑店,米價在10文錢左右1升,1升米則是1.5斤米。1兩銀子則是1000文錢。一個月3兩銀子,如果知縣全拿去買米,就可以買450斤米。
而一個人一個月能吃掉多少米?所以知縣還可以用許多余錢拿來買肉、買酒,改善改善生活。畢竟是十年寒窗苦讀,好不容易考取的功名利祿。
就算一家口人再多,也是不成問題的,只是稍微吃的素一點。因為知縣大多都有自己的田地,并且種菜這一技能對于除了王公貴族的每個古人來說,都是基礎(chǔ)本領(lǐng)。即使是一小畝地,一年四季種的菜,菜農(nóng)自己也根本吃不完。何況身為知縣又怎會只有一小畝地?
在官場中,驅(qū)使衙役、捕頭也都不用知縣自己掏錢,因為他們都是吃國家糧餉的。
所以就算是清官,知縣也能憑幾兩銀子的月俸活得好好的。
2.貪官也有貪官的貪法
一些古代的知縣,在考上功名后,感覺自己就像是天選之子,是文曲星下凡。為了區(qū)顯自己與平頭百姓不同的“特殊”地位,他們一味地追求榮華富貴。居住要大府邸、出行要大轎子、穿衣吃飯也都想天天錦衣、頓頓玉食。而這些又怎么可能只用區(qū)區(qū)3兩銀子辦到?
于是乎,貪官的灰色產(chǎn)業(yè)鏈開始萌發(fā)。
貪污方法:“火耗銀”
各朝百姓交稅,有的時候是交糧食,有的時候則是交銅錢。而在清代的時候,政府收稅是收白銀。平民百姓們最大額也都只是碎銀子,上交給官府后,官府得把碎銀熔鑄成五十兩一個的大銀錠,再交給清政府。
而碎銀子在熔鑄的時候會產(chǎn)生一些損耗,于是貪官們的發(fā)財方法來了。為了彌補(bǔ)這些損耗,他們故意讓百姓們多交百分之二三十的碎銀,甚至有地區(qū)要多交百分之七八十的碎銀。可謂是貪得無厭。
一大批貪官們從火耗銀中大撈好處,肆意斂財。不管百姓窮不窮、苦不苦,只管自己花天酒地、當(dāng)小土皇帝。
總結(jié)
在古代當(dāng)清官的讀書人,大都是真正地把四書五經(jīng)中的圣人之道當(dāng)作了自己一生踐行的理念。除非他們政績十分突出,并且幸運地被欣賞。否則,清廉的他們很難在渾濁的官場中,既不行賄、也不送禮,就一路步步高升。這是屬于時代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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