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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傳庭于萬歷四十七年(公元1619年)進士及第,不久出任永城縣縣令。到了崇禎繼位,曾任順天府丞,后官至陜西巡撫,與洪承疇一起成了明朝對付農民起義軍的兩支中堅力量。孫傳庭最大的功績是在子午谷的黑水峪抓住闖王高迎祥,并將其押往北京。闖王高迎祥后被崇禎皇帝處死,這是1636年發(fā)生的事情。
孫傳庭本不想出關,可是由于崇禎的嚴令,孫傳庭只得聽命。史書記載,(孫)傳庭頓足嘆曰:“奈何乎!吾固知往而不返也。然大丈夫豈能再對獄吏乎!”孫傳庭在陜西打造了大批“火車”,在車輛上架設火炮火槍。這一次出兵,孫傳庭帶了兩千輛,以之作為軍隊的核心。李自成得到孫傳庭出關的消息,便采取誘敵深入,聚而殲之的戰(zhàn)術,將軍隊隱蔽在襄城、郟縣之間等待戰(zhàn)機。
孫傳庭最終承受不了來自皇帝的壓力,不得不率領大軍東出潼關前去剿滅農民軍。而李自成現在的實力相當的強大,所以最終孫傳庭的軍隊后勤保障又受到了嚴重的威脅,導致士兵吃不飽飯,在與農民軍作戰(zhàn)過程中屢戰(zhàn)屢敗,最后孫傳庭全軍覆沒,大明王朝至此也氣數已盡了。
孫傳庭率殘眾北奔,由孟津渡河,轉入潼關,收散卒得四萬人。李自成乘勢追擊,不給明軍喘息之機,十月,乘勝攻潼關,崇禎再次催他出戰(zhàn),孫傳庭知道,勝亦死,敗亦死,只好出潼關,用陷戰(zhàn)的方法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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