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歷史上,無論是庶民百姓,還是達官顯貴,幾乎都認同“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黃金屋”這個理,原因就在于學而優(yōu)則仕,一旦金榜題名,便可躋身官宦,光宗耀祖。這其中,又以考中狀元為大多人的最大人生目標。
據(jù)考證,自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的第一位科舉狀元孫伏伽開始,到清光緒三十年(1904年)最后一位狀元劉春霖止,在這1283年間,共產生了592名狀元(一說504人),加上其他短命政權選考的狀元以及各代的武狀元,中國歷史上總計可考的文武狀元為777人。
那么,在古代,一個狀元要經過多少場考試呢?
科舉制創(chuàng)自隋朝大業(yè)元年(605年),隋朝滅亡后,唐朝對科舉制作了進一步的完善,考試分常科和制科。每年定期舉行的為常科,由皇帝下詔臨時舉行的稱制科。
??频目忌袃蓚€來源,一個是生徒,一個是鄉(xiāng)貢。由京師及州縣學館出身,送往尚書省受試者叫生徒;不由學館而先經州縣考試,及第后再送尚書省應試者叫鄉(xiāng)貢。由鄉(xiāng)貢入京應試者通稱舉人。州縣考試稱為解試,尚書省的考試通稱省試,或禮部試。
??频目荚嚳颇坑行悴?、明經、進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種。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為人重視。俊士等科不經常舉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來漸廢。所以,明經、進士兩科便成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
武則天載初元年二月,女皇陛下突發(fā)奇想,親自“策問貢人于洛成殿”,這就是我國科舉制度中殿試的開始,但在唐代并沒有形成制度,所以只能算是半場考試。也就是說,在唐朝,一個狀元,只要經過四場半考試就夠了。
宋初科舉,也是實行兩級考試制度。一級是由各州舉行的取解試,一級是禮部舉行的省試。開寶六年,宋太祖開始實行殿試,并將殿試制度化、常態(tài)化。自此以后,殿試便成為科舉制度的最高一級的考試,確立了州試、省試和殿試的三級科舉考試制度。一個狀元,要經歷五場考試。
元代的科舉制度基本沿襲宋代,分為地方的鄉(xiāng)試和在京師進行的會試及殿試。元代科舉只考一科,但分成左右榜。右榜供蒙古人應考;鄉(xiāng)試時只考兩場,要求相對較簡單。左榜供漢人、南人應考,鄉(xiāng)試時考三場,要求相對較嚴格。
元代會試分三場舉行,三日一場。三場所試項目分別為四書文、五言八韻詩、五經文以及策問,與鄉(xiāng)試同。會試之后,便是殿試。所以,元朝的狀元,最多也不過是參加七場考試。
明清時期,科舉考試分為四個級別,最低的一級叫院試,由府、州、縣的長官監(jiān)考,正場一場,復試一場,考試通過后為秀才,然后是鄉(xiāng)試,這是省一級的考試,考中的就成了舉人。再高一級的是會試,由禮部主持,考取的叫貢士,如果能考過這一關,就有資格參加最高一級的考試,也就是殿試。殿試又叫廷試,由皇上親自主持。其中,鄉(xiāng)試、會試都是考三場。
所以,在明清時期,一個狀元,大約要經過九場考試。
看完了我國古代的考試,不得不讓人感嘆我們現(xiàn)在的考試制度。一個學生小升初至少得考三場,中考得考九場,高考即便經過改革,至少也要考四場,加起來不少于十六場,這還不算平時的各種考試及會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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