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618年—907年),是繼隋朝之后的大一統(tǒng)中原王朝,共歷二十一帝,享國二百八十九年。等唐玄宗即位后便締造了全盛的開元盛世,使唐朝達(dá)到全盛。天寶末年,全國人口達(dá)八千萬左右。安史之亂后接連出現(xiàn)藩鎮(zhèn)割據(jù)、宦官專權(quán)現(xiàn)象,國力漸衰。下面知秀網(wǎng)小編就為大家?guī)碓敿?xì)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裴光庭(678年-733年),字連城,絳州聞喜(今山西聞喜東北)人,唐朝宰相,隋朝禮部尚書裴仁基之孫,右衛(wèi)大將軍裴行儉之子。
裴光庭出身于河?xùn)|裴氏中眷房,早年以門蔭入仕,歷任太常寺丞、郢州司馬、司門郎中、兵部郎中等職,后因建議讓突厥參與封禪,升任鴻臚少卿、兵部侍郎。
開元十七年(729年),裴光庭拜相,初授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次年又升任侍中。他任相期間,提出“循資格”,以資歷作為擢用官吏的標(biāo)準(zhǔn),還建議向吐蕃傳播中原典籍,后封正平縣男。
開元二十一年(733年),裴光庭病逝,時年五十八歲。追贈太師,謚號忠獻(xiàn)。
人物生平
早年經(jīng)歷
裴光庭雖然幼年喪父,但因母親厙狄氏深受武則天的寵信,得以累遷至太常丞。唐睿宗年間,裴光庭因是梁王武三思的女婿,被貶為郢州司馬。
累職升遷
唐玄宗開元年間,裴光庭歷任右率府中郎將、司門郎中、兵部郎中。他沉默寡言,不善交游,但工作嚴(yán)謹(jǐn),受到時人的推崇。
開元十三年(725年),唐玄宗到泰山封禪。中書令張說擔(dān)心夷狄會趁機(jī)入侵,欲加強(qiáng)邊防軍備。裴光庭表示反對,認(rèn)為有違封禪本意,會使封禪之舉名不副實(shí)。他道:“夷狄之中,突厥實(shí)力最強(qiáng),也有與我大唐修好之意。若遣使赴突厥,讓其派人參加封禪之行,必會欣然從命。突厥若來,諸蕃君主必相繼而來。到時我們就算偃旗息鼓,也能高枕無憂?!睆堈f采納了他的建議,并改任他為鴻臚少卿。東封結(jié)束后,裴光庭升任兵部侍郎。
擔(dān)任宰相
開元十七年(729年),裴光庭升任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御史大夫,后又改任黃門侍郎。當(dāng)時,宇文融因善于斂財,被罷去宰相之職。唐玄宗鑒于朝廷財政困難,對宰相道:“如今國庫用度不足,你們認(rèn)為應(yīng)該怎么辦?”裴光庭無言以對。他擔(dān)心宇文融被起用,便行使御史大夫職權(quán),彈劾宇文融交游朋黨,并稱其子貪贓受賄。宇文融最終被貶到平樂縣(在今廣西)。
開元十八年(730年),裴光庭升任侍中,兼吏部尚書,并加弘文館學(xué)士。他撰寫《瑤山往則》、《維城前軌》各一卷,對玄宗加以諷諫。唐玄宗下詔褒獎,賜絹帛五百匹,并命皇太子李瑛在光順門接見裴光庭。裴光庭還引薦李融、張琪、司馬利賓等人入值弘文館,打算按照左傳的體制編寫《續(xù)春秋經(jīng)傳》,并請玄宗撰經(jīng)。但《續(xù)春秋經(jīng)傳》最終未能完成。
開元十九年(731年),吐蕃遣使入朝,以金城公主的名義求取《詩經(jīng)》、《春秋》、《禮記》。秘書正字于休烈上疏反對:“東平王劉宇是漢成帝的親弟弟,他求取《史記》、《諸子》,成帝尚且不給,何況吐蕃是我大唐之仇敵。若授以經(jīng)典,使其知用兵韜略,變得更加狡詐,會對中國不利。”唐玄宗與宰相商議,裴光庭道:“正因吐蕃愚昧頑固,方要賜以詩書,讓他們受到教化。于休烈在書籍之中只看到權(quán)略變詐,卻沒有看到忠信禮義?!碧菩谒鞂⒌浼p賜吐蕃。
病逝任上
開元二十年(732年),唐玄宗命裴光庭與中書令蕭嵩分統(tǒng)南衙左右?guī)?。同年十一月,裴光庭隨唐玄宗祭祀后土,加授光祿大夫,封正平縣男。
開元二十一年(733年),裴光庭病逝,時年五十八歲。唐玄宗廢朝三日,追贈他為太師,命張九齡為他撰寫神道碑文。太常博士孫琬建議給裴光庭定謚號為克(一作克平),但玄宗卻賜謚忠獻(xiàn)。
主要成就
裴光庭任相期間,提出了新的用人制度,以資歷作為選拔人才的標(biāo)準(zhǔn),稱為“循資格”。
唐朝初年,吏部都以才能作為選拔官吏的標(biāo)準(zhǔn),有才能的破格提拔,沒有才能的只能長期擔(dān)任低職小吏,甚至有的人取得做官資格二十年之久也沒有得到任何官職。裴光庭拜相后,進(jìn)獻(xiàn)《循資格》,提出選用各級官吏,以年資為擢用官吏的條件,不論有無才能,資歷滿后就可升官。
《循資格》對于各種官職的任職年限和晉級方式都有嚴(yán)格規(guī)定,不得逾越,只要不犯錯誤,都會有升無降。這讓因才能平庸而長期得不到升遷的官員欣喜不已,紛紛稱其為“圣書”,但才俊之士卻無不怨嘆。[15] 裴光庭去世后,“循資格”被中書令蕭嵩叫停,他所提拔的官吏也都被罷為外職。
人物評價
劉昫:①光庭沉靜少言,寡于交游,既歷清要,時人初未許之。及在職,公務(wù)修整,眾方嘆伏焉。②正平銓藻吏能,文學(xué)政事,頗有深識。而前史譏其謬謚,有涉陳壽短武侯應(yīng)變之論乎!非通論也。
洪邁:蕭、曹、丙、魏、房、杜、姚、宋為漢、唐名相,不待誦說。然前六君子皆終于位,而姚、宋相明皇,皆不過三年。姚以二子及親吏受賂,其罷猶有說,宋但以嚴(yán)禁惡錢及疾負(fù)罪而妄訴不已者,明皇用優(yōu)人戲言而罷之,二公終身不復(fù)用。宋公罷相時,年才五十八,后十七年乃薨。繼之者如張嘉貞、張說、源乾曜、王晙、宇文融、裴光庭、蕭嵩、牛仙客,其才可睹矣。
顧炎武:民之困于虐政暴吏者,資格之人眾也。夫資格之法起于后魏崔亮,而復(fù)行之于唐之裴光庭,是二子者,其當(dāng)世固已罪之,不待后人之譏矣。
個人作品
《全唐文》收錄其奏疏11篇:《宰相等上尊號表》三篇、《賀雨表》兩篇、《賀幽州執(zhí)奚壽斤表》、《請修續(xù)春秋奏》、《請以三殿講道德經(jīng)編入史策奏》、《請以加老子策詔編入國史奏》、《斷死囚二十四人請宣付史館奏》、《金城公主請賜書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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